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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本府辦理教育部114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「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」相關認證期程乙案,請轉知所屬人員並依說明事項辦理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 依據114學年度教育部補助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辦理。
二、 對象:完成113或114學年度進階培訓認證研習(含回流)之教師。
三、 認證期程:
(一) 收件日期:115年5月18日(一)至6月5日(五)。
(二) 初審審查:115年6月10日(三)至6月15日(一)。
(三) 初審公布:115年6月16日(二)。
(四) 複審收件:115年6月16日(二)至6月23日(二)。
(五) 複審審查:115年6月24日(三)至6月26日(五)。
(六) 複審結果公布:115年6月30日(二)。
(七) 審查總結果公布:115年7月3日(五)前。
四、 進階認證通過者,將發予進階證書,擬於115學年度第一學期教務主任會議發放各校攜回。
五、 注意事項:
(一) 請使用南投縣114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表件。
(二) 認證資料請用A4雙面列印,繳交紙本書面正本;審查資料概不退還,請自行預先備份留存。
(三) 同校欲認證教師二位以上,請以校為單位一併送件。
(四) 郵寄至草屯國中「南投縣校長與教師專業發展中心」收,地址:542草屯鎮虎山路808號。
六、 檢附南投縣114學年度進階認證表件(含檢核表)。
七、 本案聯絡人,教師專業發展中心李宜室專責 049-2362024#165(教專中心LINE ID:tepd080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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